高都古镇采用完整保护的模式,保护周边山水环境,保护镇区街巷格局、历史建筑和文化遗存。规划共划分四个层次的保护范围,分别是文物保护范围、历史保护区、建设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。规划共确定了高都古街片和官府院 2 个历史保护区 ,26 处重点保护历史建筑,划定了约 50 公顷范围的建设控制区及 330 公顷范围的风貌协调区。保护重点: 保护垂棘山、源泽河、卧龙山、丹河构成的山水格局;保护以高都遗址、垂棘洞为代表的历史文化遗存; 延续“十”字街道骨架和棋盘状巷道网络;保护“十庙七阁”为代表的古代公共建筑;重现他山书院、原石民故居、翰墨第、旗杆院为代表的民居院落和生活情境;保护传统民俗、饮食文化、民间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;挖掘以刘羲叟、原石民为代表的名人故园文化。